一、学历认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初审后即时退还)
2、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1份
3、以下情况须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1) 申请认证“专升本”的成人、函授、网络教育、自考本科的,提交专科证书复印件及其认证结果复印件;
(2) 申请认证学位的,提交相对应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认证结果复印件;
(3) 申请认证省外中专的,提交《入学录取名册》(一般到学校档案室复印有其名字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学校公章)及学校证明(证明上注明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
(4) 申请军队院校学历的,提交《入伍批准书》、《学员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一般到个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复印,每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军人身份证明(退伍证或转业证);
(5) 身份证与毕业证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不符的,须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或户口薄上的有效证明;若属于学校错误,提供学校更正。
二、学历认证分类
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
2、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
3、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定。
4、国内学历认证
对在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成人及网络教育、军校学历、自考学历进行认定。
扩展资料: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鉴别及查验指导:
1、 经教育部学信网认证为真实有效的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中心均统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予以证明。该“认证报告”为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防伪书面报告,使用梅花水印的A4型纸,纸面的淡蓝色底纹印有“高等教育”、“GDJY”字样,出具时加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2、 学信网学历认证中心对出具的认证报告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凭报告编号和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报告的真伪。凡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不到的学历认证报告一律属于非法的虚假报告。
参考资料:学历认证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