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向广告主介绍广告的功能以及各类广告的作用。
2、根据广告主的要求提供市场调查、研究和预测,广告策略。
3、向广告主提出广告建议以及各类与广告有关的咨询。
4、为广告主提供广告计划、设计、制作以及策划等。
5、为广告主进行企业统一形象及识别系统设计。
6、联系媒体,提供媒体策略和广告实施方案。
7、实施广告方案。
8、对广告效果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估。
在国外,广告公司的人员雇用与公司营业额保持一定比例关系。人员雇用数量的多少是与公司规模大小和公司代理的广告业务紧密相关的。
在美国,广告公司的规模分为三个层次,即小型广告公司、中型广告公司和大型广告公司。公司营业额低于1亿美元的属于小型广告公司;介于l亿和5亿美元之间的属于中型广告公司;高于5亿美元的属于大型广告公司。
扩展资料:
广告公司四大经营原则如下:
1、依法经营
依法经营是广告公司生存的前提,或者说是广告公司的生命,这是任何一个广告公司在从事广告经营活动时所必须坚持的第一位的原则。
2、人才经营
广告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是以高素质、高能力的广告专业人才力保证的。广告公司是属于知识型、智能型、技术型的企业法人组织。广告公司的工作不属于简单操作或重复操作性工作,而是具有独立性、创新性、技能性的独特工作,它完全是依靠广告公司中人员的智能与创造来维持其存在和不断发展的。
3、优势经营
优势经营是指广告公司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确立自己的发展战略,形成自己经营特色。优势经营的本质就是广告公司的经营定位。广告公司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经营优势,发展经营特色,推动公司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非业务冲突经营
广告公司只能为某一类产品的一个客户服务,以防止形成“业务冲突”的出现。一般情况下,广告公司应该十分珍惜与代理客户之间所形成的信任关系,不应该再接受与该企业有着直接竞争关系的广告业务。这已经成为美国、英国等国家广告界行业惯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