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诚实守信与吃亏占便宜现象

2020-09-14 综合 278阅读
诚实守信,自古以来就是国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是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基础性道德规范。它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在我国,关于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和伦理思想,可谓源远流长,尤其是在中国传统儒家伦理中,诚实守信被视为“立人之本”、“立政之本”、“进德修业之本”。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孔子认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甚至把诚信摆到了关系国家兴亡的重要位置,认为一个国家对老百姓不讲诚信,就不会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即所谓“民无信不立”。2001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仅在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提出“诚信”,而且把诚实守信作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这既是对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继承和弘扬,又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关系亟待调整的积极回应。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它强调内在的道德素质修养,要求人们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信守诺言,讲信誉,重信用。诚信又是一个法律范畴,它强调外在的强制性,要求人们在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及履行民事义务时,要讲究信誉,恪守信用,行为合法。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诚信缺失的现象,甚至存在诚实守信的人“吃亏”,而不诚实守信的人有时候却“占便宜”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大学校园里也不乏其例。比如,有的学生学风不正,平时不努力学习,而靠抄袭作业、拼凑实验数据、伪造实验报告、考试作弊、照搬他人论文等手段蒙混过关;有的学生信用意识淡薄,不按贷款合同如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有的甚至有意不还贷款;有的学生弄虚作假,花言巧语,欺骗同学、老师,骗取学校救助、补助金;有的学生无中生有,在求职、评奖、升学过程中,对自己的简历大肆“灌水”,虚构教育背景,篡改学习成绩,伪造各种证书,过度包装自己。据《人民日报》(2002年3月4日)报道,某用人单位在一次招聘活动中收到84份大学毕业生自荐表,却发现有5人同时为同一学校的学生会主席,6人同时为同校同班“品学兼优”的班长,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值得大学生注意和重视。
产生以上现象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大学生自身在认识和观念上存在的误区是导致诚信缺失的内在原因。当代大学生思维活跃,易接受新事物,但又有任性好强、辨别能力差的一面。少数大学生不注意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对家长、学校的诚信教育持逆反心理,认为“老实人吃亏”,“讲信用过时”,从而降低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自身道德素质出现滑坡。事实上,讲求诚实守信,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选择。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既是法治经济,又是道德经济、信用经济。没有参与市场经济的各个主体的诚实守信行为,市场经济的大厦就会失去根基。人们只有遵循诚实信用等市场道德规范,并将其升华为自己的内在信念,变成自己的行为习惯,才能有效防止欺诈、投机在交易活动中的发生。因此,诚实守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矛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求社会成员具有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另一方面,从大学生健康成长来看,大学生正处于正确的观念、态度、品质、习惯形成并逐渐定型的关键时期,这为他们的诚信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为此,大学生要自觉接受诚信教育,培养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和道德观念,抵制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如果在这个关键时期缺乏对诚实守信的正确理解和认识,就可能导致人格的缺陷或偏离,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次,现实生活中监管机制乏力、失信成本偏低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直接原因。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在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领域和认知领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准则被运用于人际关系之中,效率优先和利润最大化成为一些人评价一切的准绳。经济上的急功近利,必然造成道德上的唯利是图,从而不可避免地使一些人道德淡漠和行为失范,诚实守信的基本道德规范就容易被物质化和功利化。经济领域中的假冒伪劣产品、坑蒙拐骗经营,社会政治领域中的以权谋私、形式主义、虚报浮夸,科研、教育领域中的学术腐败、抄袭剽窃、考试作弊等,都是失信行为的具体表现。同时,由于与信用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备,失信监管与惩罚机制还不健全,难以对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管理规范和约束氛围,结果使一些人的失信行为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较大的收益”,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失信者因失信行为而付出的代价(即失信成本)远远低于守信所付出的成本。这种对失信惩罚不严、守信收益不公的社会现象,极大地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使得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的大学生中的一些人感到无所适从、矛盾困惑。对此,大学生应充分认识到,无论是团体还是个人,无论在社会生活还是人际交往中,表里不一、弄虚作假、言而无信,可能蒙混乃至得利一时,但绝不会长久。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诚信教育和监管力度逐步加强,守信行为将会得到大力弘扬,“老实人”将不再吃亏,而失信行为将会受到强烈的公众谴责甚至法律制裁,并为此付出极高的道德成本和物质代价。具有70多年历史的知名老字号、曾经叱咤全国食品行业、辉煌一时的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因大量使用霉变及退回馅料生产月饼而彻底丧失信誉,最终资不抵债被法院宣告破产,就是鲜明的例证。
再次,评价机制和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也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长期以来,在对学生的评价方面,存在着重智轻德的现象,把道德问题简单地用各种量化的数据来衡量,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学生对重要学生干部的任用、综合测评的依据、入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等落实不到位,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此外,学校的纪律、规章制度也存在一些漏洞,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产生了一些误导,并造成了“老实人吃亏、造假者占便宜”的后果,客观上助长了某些诚信缺失学生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诚信道德的形成仅仅靠宣传教育、规章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作保证。这种信用管理体系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机制,它把各种与信用相关的社会力量和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促进社会信用的完善与发展,以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因此,高校应尽快建立大学生信用管理体系,规范信用信息的管理、传递和披露机制。近年来,一些地区或高校率先建立“诚信档案”,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操行和基本信用状况进行写实性记录,不仅作为其入党、保送研究生、评优奖先、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而且与学生本人的毕业推荐书一起,提供给用人单位,成为学生进入各行各业的“通行证”。这些做法值得借鉴。随着评价机制和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人们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诚实守信是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本工,“信用透支”最终是要付出代价的。
总之,是否诚实守信,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思想品质和道德觉悟,反映了一个团体的信用程度,更重要的是它影响到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发展。实践证明:不讲诚信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人,不讲诚信的社会是无序的社会不讲诚信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国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诚实守信,不仅体现着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本质要求,而且必须贯穿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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