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应该在合同终止的同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不出具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