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购买的车完全用于公司生意用途的话,通常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上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但不包括《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买自用小汽车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除外。
机动车零售企业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统一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认证通过后才能抵扣。
扩展资料:
汽车入账价值及折旧的确定:
1、公司购买轿车用途正当,在进项税可抵扣范围之内,其进项可以抵扣。
2、车辆购置税是购买方一次性支付的税金,属于车俩购置成本的一部分,其他应计入固定资产车辆的账面价值的有买价、注册登记费、其他装饰费用。
3、保险费,无论是综合险还是强制险都不是车辆的购置成本,而是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正常支出。
4、车船税和印花税一般计入税金及附加。
在确认汽车入账价值正确无误情况下,建议按照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进行折旧摊销,以免出现会税差异。相关折旧费用按照汽车用途计入损益科目即可。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折旧费用
贷:累积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