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物业管理费已缴费,中途换物业公司又要交;收据已丢失(那么长时间谁还收着),求解决

2020-08-28 社会 102阅读
这么分析问题:上一家物业公司要追索的,是它该收到的物业费——指在它的服务期限内。新来的物业公司,只能向业主收取它进入小区开始服务的时段的物业费,而没有资格索取它未提供服务时段的任何费用。
你所指的“中途”,时间节点在哪?
假如,你是预缴了2018年全年的物业费,且新物业公司是在2018年里头提供了至少一个月的服务时间,则新物业公司该取得它应得的劳动报酬——物业费。这钱,要么由老物业公司划账给它(假如它已经预收了),要么你业主拿出凭据,向老公司讨回或者为新公司提供证据,让新公司向老公司索要。但是,你拿不出证据(借口时间久了,丢了单子,对于收缴款的双方来讲,都不是正当理由)。也许是你记错了,没交清全年的呢?都有可能。
所以,积极的态度是,协助新公司弄清事情真相,摆脱麻烦;消极的态度是,与新公司弄僵,双方都不落好,你麻烦缠身——因为空口无凭的道理,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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