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政变化
1、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户口迁入广州市的前置条件。
2、学历类引进人才入户年龄比之前放宽五岁,简化人才入户办理流程。
3、积分制入户统一使用“大积分”指标体系。
4、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调整至“积分制入户”范畴。
5、原有家庭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等6类入户渠道纳入“政策性入户”范畴。
二、具体变化分析
1、学历类人才入户条件变化
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学历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入户变化
新政首次将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入户申报流程进行了简化,明确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学位证、学历证、就业证明材料等)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3、申报人个人可直接申报入户
新政中,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既可以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外,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还可以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
4、积分制入户排名规则
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今后积分制入户申请人的排名按照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积分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广州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
5、积分制入户申请流程
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确认提交——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政务中心)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核验——核验无误则正式受理入户申请。
6、2018年度的积分制入户办事简化
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及相关部门实行“一网式”服务,申请人居住证、个人合法产权住所、合法租赁住所、在市办理就业登记、在市办理工商注册、在市缴纳社保等均已实现了与职能部门的信息系统数据对接,系统直接计分。
7、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类别调整
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类别由“引进人才入户”调整到“积分制入户”范畴。
8、6类入户渠道纳入“政策性入户”范畴
将10号文中的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类、家庭团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和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类(学生集体户)等6个入户渠道纳入“政策性入户”范畴。除了家庭团聚类入户条件略作放宽之外(博士、博士后及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夫妻团聚无需结婚满两年的条件),其余条件基本不变。
9、“政策性入户”六大类别
(1)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
(2)收养入户
(3)恢复户口
(4)回国入境
(5)学生入户
(6)安置入户
10、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条件放宽
为了方便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新政规定,符合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一方,其配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的年龄条件的,但符合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配偶可一并随迁迁入广州。在未成年子女入户方面,新政统一以未满18周岁的年龄条件认定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