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电子商务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商务"专业资格,属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三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