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所提及的这个问题,要分三种情况来述说,分别论述如下:
一是,按照事故中双方所承担的责任来进行承担医疗费用的垫付;
二是,根据事故双方的经济能力来进行主动,或者是被动对费用的垫付;
三是,按照事故发生时,或者是发生后伤者的伤情危重状况来进行垫付。
总之,在大多数的的交通事故发生后,都是发生的车伤人事故,首先考虑的是救人为先;如是车伤人的话,绝大多数都是由车方先行垫付医疗费,后续费用的垫付根据车方的经济状况来决定。实际上,你所提出来这一问题的初衷可能是遇上了在交通事故之后,医疗费无人垫付,想让权威人士作一个明确的答复。据我所知,在现今的实践中,真还没有一个现成的模式来讲医疗费规定由哪一方来垫付。但前提是应该让受害者得到及时良好的治疗为前提,不应该产生因费用的短缺而危及生命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