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当政协委员?
要想当政协委员,首先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政协委员的产生程序是:参加各单位政协的提名推荐,中共党委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并同各推荐单位协商,形成建议名单,再将建议名单报到政协常务委员会进行协商,经全部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才能成为政协委员,政协委员的任期是5年。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是邀请制。这种被动的形式无疑折损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治自觉,只剩下一种荣誉,正因为这样,我们很少看到有谁拒绝了政协委员的邀请,更没看见谁主动辞职。显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都为他们承担了成本。因此,关键的是要改革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即使不能立即采用人大代表的选举制,也可以先行申请批准制——既尊重了委员的主体意愿,也有益于调动委员们的积极性,并借诸准契约的形式约束委员行为,完善制度且有利于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
二、当政协委员基本要求
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有: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该地方重大事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可以请求复议。政协组织依法维护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民主权利。
三、政协委员的权利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可归纳为:一、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三、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四、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五、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六、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七、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如果不服,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延伸:
政协委员的义务可归纳为:一、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二、遵守和履行本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三、地方政协委员还应遵守和履行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和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