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每年什么时间开始投保

2021-11-08 社会 261阅读

由于地区不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纳的时间也各不相同,所以按照本地区缴纳的时间为主。以盐城为例,是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

错过了投保时间是可以补缴的,以盐城为例,尤其是针对当年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外市户口迁入等人员自退役、毕业、户口迁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自其参保缴费当月起3个月后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才给予补偿。也就是说,不是上述规定在缴费时间内缴纳的,自缴纳后三个月以后才可以享受医保基金。

有疾病史的是可以投保的,以盐城大病为例,投保后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等项目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再补偿。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万元,其中,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的起付标准为0.7万元。起付标准至10万元,补偿6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补偿70%;20万元以上,补偿80%。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补偿比例对应提高10个百分点。

扩展资料:

以盐城为例,盐城市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参保缴费日期。

错过投保时间是可以补缴的,但是补缴后享受医疗保险的时间要往后延迟,也就是说补缴后三个月才可以享受医保报销政策。有疾病是可以进行投保的,因为医疗保险本身就是为了看病减轻负担而设置的,所以有病是可以进行投保的。

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规定进行补偿。

实行“一制两档,差别缴费”过渡期间,参保居民根据个人缴费的档次,享受对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

参考资料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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