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新所得税法税前不可扣除的规定:
1、福利费:超过工资总额14%提取的范围的,不可以税前扣除。
2、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5%提取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
3、工会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提取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
4、业务招待费:超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的,不可以税前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企业发生的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管理费用核算注意事项:
1、按照费用支出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分类计入生产性费用(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不得混淆。
2、在选择明细科目时,要按照核算规定比对后计入,保证同一核算内容下,集团公司核算的一致性,各期核算的一致性。
3、对于按照政策规定需要专项核算的项目支出,需向编码管理部门申请专项编码维护,在辅助核算(部门核算)中与职能部门同级维护专项项目即可。
4、根据会计政策变更要求,及时跟进调整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例如税金(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已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可再计入管理费用项下。
5、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财务部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不能计入财务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