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的世界里,想象艺术、听觉艺术、视觉艺术三国鼎立。想象艺术即诗的王国,听觉艺术即音乐王国,视觉艺术则为绘画、雕塑、舞蹈、建筑等的联邦。
艺术世界还有一个重要的部落,那就是书法。书法的地位是独立的,她不属于想象艺术,不属于听觉艺术,也不属于视觉艺术。在艺术的世界里,书法自立一国,她不属于艺术三国之任何一国,也不附属于艺术三国之任何一国。在艺术三国各霸一方的天下大势下,书法居于想象艺术(诗的王国)与视觉艺术(绘画、雕塑、舞蹈、建筑等的联邦)之间,与之相距较近,而与听觉艺术(音乐王国)遥相守望,距离较远。试看笔者臆造的“艺术世界国际形势图”:
作为文字的书写艺术,书法不是纯粹的视觉艺术,不懂其语言文字,就如对天书,无从欣赏。正如诗作为想象艺术,以语言文字为媒体,而语言文字有地域族群及时代之分,某一时空的人们,很难欣赏另一时空的人们创作的诗。而作为视觉艺术的绘画、雕塑、舞蹈、建筑等,以及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则是“世界语”,无须翻译,别的时空的人们即不难欣赏。不过,书法也不是纯粹的想象艺术,它分明还呈现着一种直观的视觉美。书法兼具想象艺术与视觉艺术的特征。
由于书法所处的独特地位,它与作为想象艺术的诗,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作为视觉艺术的绘画、雕塑、舞蹈、建筑等之间,都存在着互动关系,都可能进行相互渗透。正如其它各种艺术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因而“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诗中有乐,乐中有诗”,“诗中有舞,舞中有诗”,“乐中有画,画中有乐”,“乐中有舞,舞中有乐”……一样。
书法不为汉字所专美,但世界上其它所有书法,都不如汉字书法这么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甚至深蕴着民族精神。作为一种传统的书写艺术,书法与其它各种艺术相通。汉代学人道是:“言,心声也;书,心画也。”[i]其实,书法何止是“心画”,它还可能是“心诗”“心乐”“心舞”……今人就有将书法誉为“无言的诗”“无声的乐”“无图的画”“无形的舞”的。书法与诗、乐、画、舞以及雕塑、建筑等各种艺术之间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书法与诗
诗以文字写意,书法以线条写字,书法是诗的低阶艺术。书法不甘于低阶艺术的地位,乃欲直接以线条写意,以笔画传神,以形式为内容,“达其情性,形其哀乐”[ii]。书法的这一僭越的冲动,犯上的举动,使之与诗的阶级趋同。由于书法与诗共同的对于形式美的追求,包括空灵美,所谓计白为黑,流畅美,所谓一气呵成,纯粹美,所谓得象忘意,共同的对于人格美的追求,所谓风骨、格调,所谓诗如其人、书如其人,使书之点划之间即见出诗的风采,诗行之间亦透露书的神韵。使书之法,通于诗之律;使书之神,通于诗之魂。
书法与音乐
书法是线条(笔画)的艺术,线条出于笔端,随意挥舞,舒张有度,流转有致,即为书法作品。音乐也是线条(旋律)的艺术,旋律出于管弦,随意抛洒,疾徐自若,起伏自如,即成音乐作品。线条的意义原本几近于零,意义只在那挥洒之间,挥洒者的即兴赋予,和欣赏者的心领神会。故音乐可以演绎《兰亭序》,书法可以演绎《高山流水》,音乐家可以拿字帖当乐谱,书法家也能在音乐声中奋笔狂书。
书法与绘画
“书画异名而同体”[iii],由上古象形的刻划出发,书法和绘画分道扬镳,朝着写意与写实两个方向渐行渐远。书法的兴趣是抽象,因其终归是书写的艺术,而汉字至今仍不无象形,书法的抽象终有限度。绘画的兴趣是具象,所谓言不尽意立象尽之,写意尽意是其旨归,得意忘象在所难免,绘画的具象亦终有限度。在“以形写神”这同一面旗帜下,中国书法与绘画貌离神合。
书法与舞蹈
书法乃笔墨起舞,投影于宣纸之上;舞蹈乃人体作书,造形于天地之间。人体作书,过程就是一切;笔墨起舞,轨迹居然永恒。书法与舞蹈,乃一种诗意,两种演绎,舞文弄墨,不解前缘。书法家观摩舞蹈,悟得真髓,书艺大进,“舞墨”即可问世;舞蹈家临摹书家法帖,灵犀相通,出神入化,“墨舞”即告诞生。
书法与雕塑
对仓颉的作品进行唯美或不唯美的改写,便是书法;对上帝的造物进行唯美或不唯美的改造,便是雕塑。取自然万物的形与神,书法与雕塑各自结构着自己的审美理想。书法想让抽象的造型在二维的平面上产生三维空间的动感,雕塑想让具体的造型在三维空间里产生四维时空的生命感。书法与雕塑的关系不免有些神秘,譬如根艺:那鬼斧神工的树根造型,稍事斧凿,即为根雕;那天成地就的树根线段,随意摆布,即为根书。
书法与建筑
书法是一种文化的书写,建筑是一种文化的垒砌。王羲之倚兰亭而作集序,此即中国书法与建筑关系之象征。书法依存于建筑,对建筑的文化品位有画龙点睛之用;建筑托举书法,对书法的文化内涵有立象尽意之功。“颜体楷书可增环境之壮美,柳体行书可洋溢环境之妩媚,汉碑之体势可使环境有古朴的内涵,怀素的草书丰韵使环境充满动态之美。”[iv]诚哉斯言。而欲张扬权势,攀附权贵,使建筑俗不可耐,当然也可以请不知篆隶真行草为何物的政客涂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