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账户的定义
在以下统计期内账户日均余额低于300元(不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
(一)收费的统计期为:上一季度末月的21日(不含上季度末月的21日以后新开户)至当季度末月的20日(不含当季度末月的20日以前销户)。
(二) 账户日均余额=统计期内每天账户余额合计数/统计期内天数。
二、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范围
1、低保账户(优惠一个活期账户);
2、社保(含医保)账户;
三、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
小额账户管理费按季收取,每季人民币3元。
(一)自2010年3月21日始(即2009年12月21日开始计费,2010年3月21日开始扣费),每季度末月的21日从小额账户中自动扣收账户管理费。
(二)扣款时,当小额账户余额不足扣划账户管理费时,按账户实际余额扣收,并在以后对未扣足部分进行补收。
对上一季度末月的21日以后新开户的个人存款账户或当季度末月的20日以前销户的个人存款账户均免收当季小额账户管理费。
四、执行时间: 2010年3月21日起。
五、客户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免付账户管理费用
(一)通过归并整合账户、增加存款等方式将活期账户日均余额维持到300元(含)以上。
(二)持有权部门签发的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客户,应于2010年3月21日前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建行网点申请确认一个免费的小额账户。由批量代收代付业务统一代发的低保、医保账户,由我行系统自动识别。
(三)2009年12月21日前,客户主动到我行进行账户归并或对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小额账户销户时需要办理挂失手续的,我行免收挂失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