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不同,需要的条件也不同:
1、婚迁入户的:需要当事人的年龄及结婚的年限达到一定的要求(如:45周岁以下的,结婚5年后等)才能入户;
2、购房入户的:当事人的房屋所在地、购房年限、房屋总价、社保年限、居住证等,需要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的:需要当事人未成年、未婚并且未就业等;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