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皇亲贵胄的等级区别
"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即妇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如,"还珠格格"、"十八格格"......)。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即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第四女(纯惠皇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嘉公主;第七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她是个例外,因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岁时生的,是乾隆帝最钟爱的女儿,后下嫁给和的长子丰绅殷德。她本应封为和硕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为"固伦公主"。此外,乾隆帝还收养了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后来加封为和硕和婉公主。
从以上事例来看,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了,一般均称为"公主"。 但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不是很正式的场合叫她“格格”,这是按照她的排行来叫的,如“大格格”、“十格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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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语“固伦”为天下的意思,皇帝是九五之尊,所生的女儿自然得配“固伦”二字,也并非所有的公主都能有“固伦”的名号,只有皇后所生的女儿才能受封为固伦公主。
和硕 : 满语,一方之意,另一说指四分之一。清代顺治时皇子封亲王者加和硕之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称和硕公主,亲王女称和硕格格。
清代的皇后之女封固伦公主,嫔妃之女和由中宫抚养的宗室之女封和硕公主。宗室中有封爵者之女皆称格格,其中亲王女称和硕格格、为郡主,郡王女称多罗格格、为县主,贝勒女亦称多罗格格、为郡君,贝子女称固山格格、为县君,镇国公和辅国公女称格格、为乡君。其他宗室女皆谓宗女。公主和格格的丈夫称为额驸,是满语,即汉语的驸马。固伦公主之夫为固伦额驸,和硕公主之夫为和硕额驸;格格之夫依次为郡主额驸、县主额驸、郡君额驸、县君额驸、乡君额驸。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
也确实有,妃子生的却封为固伦公主,那是“破格”:
和孝公主13岁时,便被破格册封为固伦公主,这也充分说明了乾隆对她的宠爱,因为按清朝法制所定:皇后所生之女才能被封为"固伦公主",品级与亲王相当,而妃、嫔所生或者由皇后收养的其他皇亲宗室之女,则只能封为"和硕公主",品级只相当于郡王。而固伦和孝公主是一个妃子所生,乾隆帝因为疼爱她,才破格封其为固伦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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