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参保人的社保关系所在地是该机构的覆盖范围之内,或者参保人的社保关系虽然不在该范围,但是在就诊前办理过社保转诊手续的都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2、以异地转诊为例:参保人要异地(跨区)就诊的,必须办理过转诊手续,经过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批准,且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的,才可以回社保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医保待遇;
3、办理该手续时:应由本人凭身份证、社保卡等,向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转诊手续,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
4、具体需要办理的程序及证件、资料,可以事先咨询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5、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