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将中国划分为了7个主气候区,20个子气候区。
气候Ⅰ区:严寒地区,1月平均气温≤-10℃;7月平均气温≤25℃;7月平均相对湿度≥50%。
气候Ⅱ区:寒冷地区,1月平均气温-10~0℃;7月平均气温18~28℃。
气候Ⅲ区:夏热冬冷地区,1月平均气温0~10℃;7月平均气温25~30℃。
气候Ⅳ区:夏热冬暖地区,1月平均气温>10℃;7月平均气温25~29℃。
气候Ⅴ区:温和地区,1月平均气温0~13℃;7月平均气温18~25℃。
气候Ⅵ区:严寒地区,1月平均气温0~-22℃;7月平均气温<18℃。
气候Ⅶ区:严寒地区,1月平均气温-5~-20℃;7月平均气温≥18℃;7月平均相对湿度<50%。
扩展资料
各区的建筑基本要求
(1)Ⅰ建筑气候区:包括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等。该区的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可不考虑防热。
(2)Ⅱ建筑气候区: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太原、郑州、西安、兰州等。该区的建筑物应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3)Ⅲ建筑气候区:包括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南昌、福州、长沙、成都、重庆等。该区的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通风降温要求,冬季应适当兼顾防寒。
IIIA区建筑物尚应注意防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IIIB区北部建筑物的屋面尚应预防冬季积雪危害。
(4)Ⅳ建筑气候区:包括广州、香港、南宁、海口等。该区的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夏季防热、通风、防雨要求,冬季可不考虑防寒、保温。
IVA区建筑物尚应注意防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IVB区内云南的河谷地区建筑物尚应注意屋面及墙身抗裂。
(5)Ⅴ建筑气候区:包括贵阳、昆明。该区的建筑物应满足湿季防雨和通风要求,可不考虑防热。
VA区建筑尚应注意防寒;VB区建筑物应特别注意防雷。
(6)Ⅵ建筑气候区:包括拉萨、西宁。该区的建筑物应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的要求,夏天不需考虑防热。
ⅥC区和ⅥB区尚应注意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影响,并应特别注意防风沙。VIC区东部建筑物尚应注意防雷击。
(7)Ⅶ建筑气候区:包括银川、乌鲁木齐。该区的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气候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