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的办理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具体有以下要求:
1、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 如实填写,按要求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本人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申请;
2、提交2张2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详见关于照片的说明),其中1张由本人贴在申请表照片栏内,1张在提交申请时交给接待人员;
3、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个人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须费用证明,如存期已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单(数额不 得低于4000美元或等值国际流通货币或50000 元人民币);存款单存期不足3个月的,须同时提交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公安机关留存复印件;*存款单与存款证明必须由市内五大银行(中行、建行、工商行、农行、交通银行)出具。
5、提交的各种申请材料复印件均为B5纸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