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服制作、申购应按照公司实际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2. 经批准后,按照实际在岗人员名单,由公司统一采购或制作;
3. 员工须依据个人身材尺寸申领工服,确保穿着合身;
4.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与形象;
5. 工作时间注意仪容仪表,工服应经常换洗,保持整洁,不得有掉扣、错扣、开线现象;
6. 员工对配发的工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不得随意丢弃、不得擅自改变工服式样;
7. 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服,可申请公司补发,费用自理;
8. 工服的使用年限一般为两年,期满确需更换新工服时,应按照申购程序提前向公司申请;
9. 领取工服的员工须向公司交纳工服制作成本50%的服装费用;
10. 领取工服后工作未满两年的员工离职须向公司交纳工服制作成本剩余50%的服装费用,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离职不用再交纳服装费用;
11. 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服,现场处罚20元/次;
12. 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