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发生一起特大事故,54人死亡、6人受伤。经调查,事故发生1小时前,距事发地3公里处发生另一起交通事故,两名交警涉嫌玩忽职守,未及时分流,间接导致“7·19”事故发生。日前,两名交警被认定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事情经过:
2014年7月19日,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万元。
事后的调查显示,在这起特大事故发生一个多小时前,距离事发地约3公里处,发生了另一起交通事故。国务院调查组关于“7.19”爆燃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湖南省高支队邵怀大队隆回中队对前一起交通事故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后,车辆尾端示警工作不力,未按规定采取车辆分流措施;湖南省高支队邵怀大队对前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指挥不力;是造成事故十一个间接原因中的一个。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刚、周磊在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中,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均构成玩忽职守罪。三年后,两名当时处置前一起事故的高速公路交警,因案涉“7.19”爆燃事故,被法院认定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