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广州市2018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共4006套于6月5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于8月15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23个,总套数为4006套。
二、分配对象
对象一: 2018年6月22日前(含22日,对象一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注: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
对象二:2018年7月6日前(含6日,对象二意向登记结束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已获受理,且未在2018年6月22日前(含22日)取得有效轮候号的申请对象。
注: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已获受理指街道已受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不含租赁补贴转实物配租)的新申请对象。
2、意向登记受理至公示结束期间如保障申请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不可参加摇号预分配
三、分配原则
本次分配采取先向对象一配租,配租后剩余房源再向对象二配租的方式,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其中对象一适用以下第(一)~(四)原则、对象二适用以下第(一)、(三)原则:
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
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
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
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
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
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配租顺序原则
1、优先配租对象;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选择1~10个房源点。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
楼层分配原则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1~3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