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士兵是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人员,即是兵又是老百姓,一身二任、双重身份,具有民、兵一体的特点。预备役士兵在和平时期,在有民兵组织的单位,参加民兵组织,在有预备役部队的地方编入预备役部队,服士兵预备役,参加预备役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以兵的身份,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是民的身份,履行一般公民的义务。预备役士兵在战时,参军参战或随军支前,巩固后方进行经济建设。
民兵说白了就是打杂的,抗洪抢险的时候别人才会想起你。民兵不存在级别,干一辈子都是民兵。最大能够做到一个省的民兵团长(没有级别,只有省军区形式上的任命)。最重要,民兵平时没有工资,属于义务工作,只有训练时才有训练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