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管理人因为其管理可以获得相当于基金利润一定比例的业绩报酬。根据股权投资基金与管理人约定,有时候管理人需要先让基金投资者实现某一门槛收益率之后才可以参与利润的分成。
股权投资基类基金的收益分配通常有固定的模式,如此基金最终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收益分配;
第一步:预先扣除管理费,托管费和服务费等费用;
第二步:返还投资人本金;
第三步;支付个投资人预期基准收益;
第四步;上述分配完成后,如有剩余收益,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按一定比例分配剩余收益(通常为2/8或者3/7,也可在法律规定基础上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