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
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二、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2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3 、公告;
4 、审核;
5、收费;
6 、记载于登记簿;
7、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