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物防疫》第七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列行由物卫监督机构责令改处千元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处万元十万元罚款:
()兴办物饲养场(养殖区)隔离场所物屠宰加工场所及物物产品害化处理场所未取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物、种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
(三)未经检疫向规定物疫病区输入物、物产品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区依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进行由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补办手续处5万元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