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式照应的另一种形式,就是体现文章主题思想的语句在文中多次出现,如果出现在开头,则起领起作用,如果出现在中间或结尾,则起总结作用。这种照应阶段性不明显,但更自由灵活。《钓胜于鱼》这篇以记叙文为主的哲理散文,就采用了这种照应的方法。体现文章主题的语句是“我是为钓,不是为鱼”,这个句子在文中完整地出现有两次,一次是在第6节,二次是在第 18节,除此而外还有与之相近的句子,如第10节:“能够欣赏钓,而不计较鱼”;如第17节:“不是为鱼的钓者”等。这些语句,有的用于段落的开头,有的用于段落的结尾,概括领起,总结归纳,前照后应,十分和谐紧凑。
总结式照应有明显的阶段性,阶段的体现有两种形式,一是并列式,像《白杨礼赞》;二是递进式,如《钓胜于鱼》。运用时,要注意文章的发展顺序,是并列式还是递进式。如果是前者,总结的语句可以相同:如果是后者,总结的语句就要稍有变化,要符合递进的内容特点,还有,总结的语句宜简不宜详,以概括为主,表达上一般是议论或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