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受理周期(从申请材料由签证受理中心转至使领馆起计算)也会因签证类型而有所不同:
短期签证:在签证申请材料完整、符合清单要求且不需要额外审查的情况下,原则上领馆受理时间为24小时(1个工作日)。法国使领馆致力于在全年乃至高峰期,保证这个受理时间不受影响。
长期签证(不包括OFII长期家庭团聚签证):10个工作日左右。OFII 长期家庭团聚签证:需等到使领馆收到法国警察局的回复。
请注意以上签证受理周期仅供参考,实际周期有可能因为申请总量、是否需要补充其他材料或者申请者的国籍而有所不同。
温馨提示:
签证材料:
申根签证的补充调查表。
两张白色背景的2寸个人照。
有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短期逗留签证申请表原件。
护照原件+护照前5页复印件,包括所有有签证页和盖章页。
户口原件+复印件和包括申请人及家人信息页面的翻译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由上海,安徽,江苏,浙江主管当局签发)。如果身份证是由其他省主管当局签发的,则提供由上海,安徽,江苏,浙江主管当局签发的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学业证书原件(或文凭)+复印件及翻译件。
法国学校注册原件,复印件。
住宿证明(原件,复印件):
接待证明由接待人前往当地市政厅或警察局申请出具或由申根地区逗留期间的酒店预定单(含酒店地址和申请人全名)复印件(只接受法语或英语版,不接受中文版)。
如果住处是租的:租赁凭证。 如果有免费住宿提供:接待方手写的接待信及其法国身份证或护照和居住证的复印件。如果学校提供住宿,则需出具 C.R.O.U.S.(大学服务福利中心)的证明。其他情况:说明信。
存款证明+复印件。
往返飞机票订单的复印件(只接受法语或英语版,不接受中文版)。
保险单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只接受法语或英语版,不接受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