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644号令规定,春节期间,即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休息日。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7年春节放七天假,其中的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一)、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二)、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三)这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如果加班应发给三倍工资;其余的四天是星期六、星期日公休日,如果加班应发给两倍工资。
2017年春节放假时间安排: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正月初六)共放假7天,1月22日(星期日)和2月4日(星期六)不再休息;2月3日(正月初七)开始上班,2月5日(星期日)照常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