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更换轮毂是违法行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汽车的轮毂是属于车辆特征的一种,所以不得更换。
而且更换更大的轮毂对于车辆的悬挂系统等都有影响。对行驶安全有隐患。不建议自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