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补发。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国防服役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8年以上的人员,其中,服现役满8年以上、不满16年的,授予铜质纪念章;服现役满16年以上、不满30年的,授予银质纪念章;服现役满30年以上的,授予金质纪念章。
所以,国防服役纪念章不是颁发给已经退役的士兵。
扩展资料:
上一代条令规定,授予铜质、银质、金质国防服役纪念章的服役年限分别为满10年、20年、35年。按此规定,在士官退役人员中占比最大的中级士官在退役时,就无法获得银质纪念章,带着遗憾离开军营。
“针对这一需求,新条令将授予标准下调为8年、16年、30年,让更多的士官在退役前能够获得国防服役纪念章。”《纪律条令》课题组组长聂文新介绍说,“虽然只是一枚纪念章,但代表的是军队对于他们献身国防的褒扬,体现的是军队对官兵的人文关怀。”
类似的官兵呼声还有非因公外出着军装、留营住宿、手机和互联网使用等等。针对这些与官兵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课题组都予以充分的考虑。
“即使是一个小众群体的个性化问题,课题组也都进行了研判,能落实到新条令中的都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冯定汉说,“新一代共同条令的制定与颁布,也体现了我军的文化自信与制度自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防服役纪念章
参考资料来源:网上南国早报-让更多士官能获得国防服役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