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医疗存折每月汇入的金额
1. 个人每月缴纳的2%的部分汇入医疗存折里。
2.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每月按照下列标准划入存折
A. 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存折
B. 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存折
C. 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存折
个人每月所承担的2%+企业的0.8-2%每月存入到本人医保存折,另外的个人每月3元+企业所承担的其他部分 统一归集到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库。 每月汇入到本人医保存折里的是可以来看病时支付就医费用 也可取现自由支配。
二、 门诊报销比例:
1. 在职职工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90%;
2. 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70%
3. 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90%
4. 门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以后,才给予报销。低于1800以下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5. 门诊报销比例在70%至90%之间。
门诊报销的上限为2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即住院报销比例):
1. 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A. 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支付15%
B. 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C. 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2. 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A. 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
B. 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支付8%
C. 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3. 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A. 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B. 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C. 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4. 住院报销比例在85%至97%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医疗费的金额共同决定。
5. 住院费用超过1300元以上部分,才给予报销。一年内,第二次住院看病的,第二次报销起付线是650元。
6. 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职工支付比例的60%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超过10万元以后,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
本人所选定的 社区医院及其他4家定点医院及(本市A类医院及中医、专科医保定点医院)都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就医时出示医保卡就可以实时结算报销费用。社保断交期间不能享受报销。
三、缴费金额的多少与报销金额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