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陆海联动基本思路实现的六大突破指哪些
加快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是完善国家沿海区域发展布局的战略部署,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的战略决策,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是统筹陆海、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这次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获批的一个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这标志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提升了浙江在全国发展中的地位。这既是中央对浙江多年来发展海洋经济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浙江发展海洋经济工作的大力支持,更是对浙江发展海洋经济提出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领悟中央精神,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努力在坚持陆海统筹、体现浙江特色上出新招、作示范,在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上攀新高、作示范,在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上闯新路、作示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着力优化海洋经济结构,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海洋科教支撑能力,创新海洋体制机制,统筹海陆联动发展,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建设综合实力较强、核心竞争力突出、空间配置合理、科教体系完善、生态环境良好、体制机制灵活的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形成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定位,是“一个中心、四个示范区”。“一个中心”,就是建设我国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四个示范区”,就是我国海洋海岛开发开放改革示范区、我国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区、我国海陆协调发展示范区、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和清洁能源示范区。建设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6万亿元,海洋生产总值接近700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6∶41∶53,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30%以上,科技贡献率达70%以上,清洁海域面积达15%以上,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9.2亿吨,形成较为完善的“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港航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海洋经济强省目标。到202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力争突破1200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5∶40∶55,科技贡献率达80%左右,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35%左右,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要坚持陆海统筹、产业集聚、绿色发展、规划先行、创新驱动的原则。统筹协调、有序推进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沿海基础设施网络、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创新海洋综合开发体制等六个方面工作。同时,要紧紧抓住“牛鼻子”,加快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建设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这三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部署,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统筹推进。要大力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对全省和周边省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与内陆地区的联动协调发展。要深化地方海洋立法工作,形成配套完整的地方法规与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海洋、港航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