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与利的关系,自古以来,备受争议.人们都不断地思考着,想要找出一个支点,来平衡两者的关系.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圣人孔子早已将这一利义观纳入君子之风,让弟子们好好继承发扬.
“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面对义,孟子毅然将生死置之度外,至于远不及生的利,则更不必言之了.
《吕氏春秋》载:著名的四公子之一孟尝君,可谓逐利的一把好手.一次他派门客冯谖替他去讨债.临行前,冯谖问他是否需要带些东西回来,孟尝君随口说,你看我缺什么就带什么吧.冯谖到了地方,将契据烧毁,并假托孟尝君之命,将债款赏赐给了百姓.次日,他回齐向孟尝君交差,孟尝君倍感意外.冯谖说:“我为您买了义.您只有一块封邑,却渔利百姓,我将债全部放还,这就是我为您买的义.”次年,孟尝君因不受赏识而被贬回封地.离地百里,便见百姓上前相迎,不禁感叹:先生替我买的义,真是重于利百倍啊!以此可见,信义的价值之深.
不过,朱熹在《孟子集注》中说,君子不言利并不是完全不想利,只不过是不唯利是图而已.孟子之所以说的那么坚决,是因为当时的人唯利是图,不知世上有“仁义”二字,所以才“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贤之心也”.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也曾说过“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
由此可见,义与利也并不是一定要站在对立面上.并不是淡泊名利,安贫乐道就一定能体现大义,而腰缠万贯也不一定就是耻辱.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在义的范围内追求利,是完全值得提倡的,也是完全符合历史发展的.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被活活饿死纵然值得敬佩,但现世的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体现自己心中的大义.
义与利本就是一朵双生花,在面对取舍时,希望你能舍利取义,但更希望你能“利义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