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国家所有并直接经营企业。
第二种是国家与私人共有、合营企业。
第三种是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私人垄断资本的再生产过程。
第四种是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节和微观规制。
宏观调控的各种形式,都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不同杠杆,而国家对社会经济的调节,都是在国家和垄断资本的各种结合形式中进行的。围绕国家和垄断企业的不同结合方式,可以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区分为三种基本形式。
扩展资料:
共有垄断资本是国家同私人垄断资本双方都比较愿意接受的形式。60年代以来,在许多发达国家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通过这种形式,国家可以用较少的国有垄断资本直接监督以至控制大量私人垄断资本的运动,把私人垄断资本吸引到需要加紧发展的部门和地区,以利于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进行,私人垄断资本也可以直接利用国有垄断资本来加强自己的经济地位和竞争能力,更多地得到政府给予的各种优惠,以保证获得高额垄断利润。
参考资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