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2万平方公里(1330年)
元朝疆域东起日本海、南抵南海、西至天山、北包贝加尔湖,元史称“东尽辽左西极流沙,北逾阴山南越海表,汉唐极盛之时不及也”。
全国划分为由中书省所直辖的京畿地区(即河北、山东、山西及漠南部分地区),由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所管辖的吐蕃地区,以及十个行中书省,分别为岭北行省、辽阳行省、甘肃行省、陕西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湖广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
元朝(1271年—1368年),对外称元、大元、元国、元代、蒙元。由蒙古族建立,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定都大都(今北京),传五世十一帝,历时九十八年。
扩展资料:
元朝建立了”四等人制“的制度:
第一等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
第二等为色目人。多西域人,部分契丹人被划入色目人。
第三等汉人(又称汉儿),概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人,及最晚为蒙古征服的四川汉族。高丽人也属于这一等。
第四等南人(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元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各族。汉人﹑南人绝大部分都是原宋朝的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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