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禁止出口的货物,主要指有对外贸易法中规定的: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六)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口的,依照其规定。 而且禁止出口的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