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珠海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执行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65元,其中斗门区为4127元,金湾区为4073元。
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为13404元,下限为2408元。
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市区为13995元,斗门区为12381元,金湾区为12219元;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下限,市区为2799元,斗门区为2476元,金湾区为2444元。
失业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为13995元,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380元。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0%、个人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单位2%、个人0;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2~0.8%,个人0;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