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大案所有犯罪人员都是怎么判决的

2020-06-06 社会 74阅读
2011年10月5日上午,中国籍船只“华平号”和缅甸籍船只“玉兴8号”在湄公河流域被两艘不明身份的武装快艇劫持。“华平号”上的6名中国船员和“玉兴8号”上的7名中国船员,13人全部遇难。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开展了大量侦查工作,成功抓获了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2年11月06日 ,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六名被告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罪名成立,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扎波一审被判死缓,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六名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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