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在加拿大的地位举足轻重,位居东部的魁北克,是加拿大第一大省,也是惟一以法语为指定语言的省份。魁北克省要求独立的呼声并非一时之间爆发出来的,它具有历史及政治渊源。
早在1608年,法国人就在此建立了第一块永久殖民地。此后一百多年间,法国移民大军不断前往魁北克,法国依靠这些移民,以魁北克为中心控制了整个加拿大。1756年至1763年,英法打了十年仗,法国战败后被迫将加拿大割让给英国。但法国人不甘心丧失对魁北克的控制,利用与魁北克密切的经济与文化联系,不断扩大影响。魁北克省虽然是加拿大的组成部分,但在历史、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都与其它地区迥异。魁北克的法语居民约占59百分号,英语居民约占 9百分号,另外32百分号的人则通晓英法双语。由于文化背景不同及历史的心结,法裔与英裔一直存在矛盾,尤其是魁北克法裔人一直无法接受浓厚殖民地色彩的,继承英国政制的加拿大宪法,长期试图脱离加拿大,成立独立国家。
1960年代,魁北克发生了宁静革命,魁北克民族意识开始抬头。许多人认为加拿大的宪法是1876年由英国国会制定的,既没有经过民主讨论通过,也没有考虑到少数民族的感情,而且占加拿大当时人口三分之一的魁北克的利益完全被排除在外,毫无政治主权。因此,成立于1968年的魁北克党(Bloc Quebecois)公开提出独立问题,其政纲明确规定要获得政治主权。魁北克党1970年相继绑架了英国贸易代表及魁北克省劳工部长,胁迫政府允许魁北克独立。最终,在加拿大政府的镇压下暴力活动才逐渐平息,但国家却蒙受了巨大损失。魁北克党1976年获得了省议会的绝对多数席位(110席中的71 席),变成了魁北克省的执政党。
魁北克党成为魁北克省的执政党后,进一步谋求政治独立。1979年10月正式提出要在魁北克和加拿大联邦之间建立新的平等的伙伴关系,即魁北克在政治上独立,但在经济上与加拿大结合,包括货币、利率、贸易等结合方案。1980年,魁北克就这个“主权-结合”方案进行了第一次公民投票,赞成票占40.44百分号,反对票占59.56百分号。魁北克第一次独立运动遂以失败告终。
但魁北克对没有考虑到魁北克人的利益和感情的加拿大宪法仍然耿耿于怀。1980年代通过的加拿大宪法只有联邦其它九个省的签名,唯独魁北克被排除在外,留给魁北克签名的地方至今还是空白。因此大多数的魁北克法裔人士认为,以前的制宪权利在英国议会,现在的宪法又未经魁北克省签名认可,而由英裔九省决定,魁北克始终游离于加拿大政治权利之外。
二十多年来,魁北克与联邦政府及其它省份展开了无数次修宪谈判,但没有成功,因为每次谈判只要联邦政府或十省中的某一省不同意,就宣告谈判失败。联邦最高法院1982年通过宪法法案,确定宪法的增修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省份的支持。魁北克1995年第二次公投,结果两派势均力敌,赞成者49.42百分号,反对者50.55百分号,联邦主义者仅以微弱优势获胜。加拿大暂时避免了分裂,但分裂主义者发誓要继续为独立而斗争。
联邦最高法院1998年判决,一个省无权单方面脱离联邦,不论联邦宪法还是国际法都不允许魁北克单方面脱离。为了有效执行最高法院的判决,国会2000年又通过了《清晰法》,对一个省的“独立公投”作了重重苛刻限制,使公投独立根本不可能实现。一个省要独立公投,首先在文字上必须清晰表明独立意图,不能用含糊文字来降低人民对独立后果的认识,而且赞成独立的票简单多数不行,必须绝对多数。文字是否清晰,赞成票是否占绝对多数,只有国会有权决定。即使这两个条件都具备,还必须在由联邦政府和所有省份都参加的谈判中取得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独立。魁北克独立,似乎成了一个不可能的命题。
毫无疑问,魁北克独立运动对加拿大和魁北克社会有着深刻的影响。从1976年魁北克党成为魁北克省的执政党到1980年第一次公投,这段时间里有近十万英裔人士搬离蒙特利尔,许多英裔企业也同时搬往安河,这对魁北克经济造成很大影响。然而,除了表面上能够看得见的东西外,魁北克独立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加拿大社会的民主生活,催生了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和联邦多元文化政策;更由于魁北克的原因,加拿大在处理国际事务时不敢轻易追随英美两国,尤其尽量避免参加两国发动的战争,因为加拿大一旦参加战争,就很容易成为魁北克分离出去最好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