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可以的,但是却很麻烦。
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目的是方便社会公众,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但在实际查询中却出现了让人费解的现象:部分基层银行类金融机构由于查询麻烦又不能收费,有的怕承担责任,以需要领导签字审批或以网络不通不能查询为由推诿,更有甚者以没有查询权限将查询者拒之门外。
而按照相应规定,根据个人征信系统操作规程规定,基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受理异议申请后,应立即转交征信服务中心,再转至相应的商业银行协查,经过查询核实回复给征信服务中心,再返回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然后通知申请人。该过程环节多,加上商业银行在协查中大多存在超期现象,造成异议申请处理时间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