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可到办事窗口领取也可“东莞公安交警网”下载,路径:东莞公安交警网——网上车管所——表格下载)
2、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1)东莞市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外地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及东莞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
(3)境外人员提供(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提供台胞证原件复印件、住宿地公安分局办理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也叫《回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宿地公安分局办理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外籍人员:护照(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我市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住宿地公安分局办理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注:单位车辆需提交:①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带营业执照即可);③加盖单位公章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3、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联)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原件
5、交强险第三联原件
6、合格证原件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车除外)
8、车辆标准照片1张(制作行驶证用)
9、机动车查验登记表(密封)(自行到查验场所窗口取表,查验完会出具查验密封档案袋,请勿自行拆开))
10、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机动车业务供委托书》(网上下载路径:东莞公安交警网——网上车管所——表格下载),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小3C车辆还需提供车辆中文说明(到公证处或者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查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