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证延续注册所需条件如下: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有机构公章)。
6.授权委托书(集体办理时提交)。
7、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扩展资料
护士证延续注册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注意事项:
1.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申报和审批的依据,申请单位及有关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依照执行。
2.所有申报资料同意使用A4纸张打印并按顺序装订,各种表格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