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产品商标类:第二十九类,肉类及蔬菜制品。主要包括肉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如烤鸭、泡菜、丸子等。
第三十类 面类及谷类制品。本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如饺子,包子,馅饼,米粉,汉堡包等。
餐饮服务商标类,第四十三类,提供事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如旅馆,咖啡馆,自助餐厅,饭店等。
商标注册的途径有两种: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商标注册的步骤: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须程序),目前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要两年时间。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大约两件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
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先了解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做出判断后,再提交申请书。
商标注册准备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加盖申请人公章(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或签名(自然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并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此表要求打字或印刷,非手写形式。
商标图样黑白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少于5厘米和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如直接到商标大厅办理,应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资格有效复印件。
如注册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交纳商标注册费用: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费为10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项,另加收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