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变化要点
《第1号――存货》准则变化要点
1、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规定存货的成本结转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可以资本化。
3、特殊方法取得的存货成本有不同规定。如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取得的存货有新规定。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变化要点
(一)范围及分类发生变化
范围:新准则只包括长期股权投资
分类:交易性证券投资
可供出售证券
贷款和应收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独立为本准则)
《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新增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第4号――固定资产》
(一)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
• 新的固定资产准则中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二)规定了特殊行业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三)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 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同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若后续支出属固定资产重要组成部分,则后续支出单独计价并按固定资产预计后续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若后续支出属固定资产非重要组成部分,则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一并计价,重新测算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四)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第6号——无形资产》
(一)范围变化
• 商誉单独列示。
•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明确区分,不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