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整个小区都办不了房屋产权所有证就意味着:1、小区并末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2、该小区的地块是行政划拔方式取得即不可以建盖商品房;3、该小区地块是它项用途即工业、商业等用途亦不可以建盖商品房。
由于管理上的混乱,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发商建盖商品房往往是“先乘车,后买票”,手续还末办理就先动手建房甚至卖房。而由于种种原因,其中相当一部分后来无法办理有效合法的全部手续。因而从法律上说出售此种商品房行为本身并不合法。但在现实中,往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证。建议你们立即到土地部门查询该地块的使用情况,如果证实是非法用地则立即提起集体诉讼趁开发商还末人间蒸发还来得及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