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的,申请人交验居民身份证,并需同时交验下列在宁证明材料之一:
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居住信息、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学生证(经教育部门注册)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居住信息、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学生证(经教育部门注册)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办理临时证收费为每证10元。
领证程序
属于XX省内其他城市户籍居民的
持领证凭据并按照指定的领证地点和须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领取证件。
语音查询电话和微警务查询办证进度服务由于技术原因暂未开通。
如本人无法前往领证地点领证,可以在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出邮政专递服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领证须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领取。
申请居民身份证补领的,申请人应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需同时交验下列在宁证明材料之一:
2、收费标准
3、因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进行现场照相、指纹采集,为缩短办证时间,请申请人尽可能着深色有领衣服,不戴首饰,不化浓妆,不挑染头发,并保持手指清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