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能取多少?需要什么证明吗?

2022-08-11 综合 59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如果确定不再到上海工作,是可以申请销户提取的。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申请范围: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1、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改善,省与省之间的经济活动日益加强,随之省与省间的人员流动性逐渐加大,异地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人也越来越多。

2、为了保障职员定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无房缴存职工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城市以外购房的,可凭购房所在地的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第1套住房的购房款和贷款本息。

3、为保障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购房权益,尊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对房屋居住地的选择权,同时也为了确保缴存公积金职工自住住房的真实性,政府放开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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