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引下线的规定。
根据建筑物防雷等级不同,防雷引下线的设置也不相同。一级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时,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18 m;
二级防雷建筑物引下线的数量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20 m;三级防雷建筑物,为防雷装置专设引下线时,其引下线数量不宜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25 mm。
扩展资料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敷设,并应避免弯曲,经最短途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高者可以暗敷设,但截面积应加大一级。建筑物的金属构件(如消防梯等)可用作引下线,但所有金属构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并且连接可靠。
采用多条引下线时,为了便于接地电阻和检查引下线、接地线的连接情况,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高约1.8m处设断接卡。
采用多条引下线时,第一类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至少应有两条引下线,其间距离分别不得大于12m和18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周长超过25m或高度超过40m时,也应有两条引下线,其间距离不得大于25m。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引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