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录取一般采取“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
考生志愿各院校之间是平行的,只要分数达到所填院校的投档条件,所填院校均为该生潜在的投档院校,无论哪一志愿录取,对录取院校均为第一志愿。但考生志愿的检索和投档是有先后顺序的,是按照志愿A、B、C、D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他志愿。也就是说,如果第一志愿A没有被录取,那么B会继续检索出档案,如果符合投档要求,会被第二志愿B录取。
而落档(也叫退档、掉档)情况:一是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落选。考生被投档后,如果总分相对较低、或单科分数相对较低、或专业不服从调剂、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所报专业培养要求等,就可能被退档而造成落选。二是填报志愿过高而造成的落选。如考生填报的4个(或6个)平行志愿院校都过高,也就是说考生的投档分数均未达到所报院校的投档分数,考生档案不能被投出而造成落选。